最近更新: 2006-04-14

正簡之紛~~二、簡化筆劃不一定能簡化文字

有一部份人,認為筆劃的簡化是一種「進步趨勢」、「歷史規律」,因此認為正體中文應該當成歷史文物了。我不否認筆劃簡化所帶來的方便性,但我要提醒的是,增加方便性的做法,並非只有筆劃簡化一途。文字簡化還有為了簡化意義,而增加字根 (筆劃) 的情形。不要摸到一根尾巴,就當做自己看到整頭大象了。

See also: 正簡之紛::一、從一個誤會說起

從甲骨、銘、篆、楷、行、草等文字的形態來看,確實在書寫上,存在了筆劃的簡化發展,特點如去彎取直。但也同時存在了透過添加其他字根、部首而改變意義的發展,這一更動,雖然增加了筆劃,但卻帶來了意義之簡化。我個人以為,筆劃增加而使文字意義簡化對文字發展之影嚮,比筆劃簡化之影嚮為大。

長久以來,中文之中 ,便一直存在的許多可互換的字形,在「正體字」之外,還存在所謂「錯體字」。我要先說明一點,所謂「正體字」與「錯體字」的稱呼,只有從政府的觀點來看才有意義。出自政府之手的稱「正體字」,不受政府管制的稱「錯體字」。因為我不怎麼服從政府管制,所以對我而言,兩者的地位是一樣的,只有筆劃差異,而無正、錯之分。為了方便稱呼,我就用一般的稱法,勉強稱正體與簡體。

以楷、行兩種字體之比較為例,確實楷書存在書寫上較不便的筆劃,而行書則簡化了那些筆劃。但是,行書早先只有知識階級/資產階級在使用,農民階級/無產階級識字者少,規規距距寫的方正楷書也認不了許多,更何況是鬼畫符般的行書、草書。說到這我倒想問問,到底是誰認為簡化筆劃之後可以易認、易學啊?日文的假名也是簡化漢字偏旁而來,但各位可知,我當年在學校修日文時,為了認那五十個假名,費了多少功夫嗎?好不好認,請從生物學的角度,以人類的圖像辯認能力來證明,不是只看表面的筆劃。

言歸正傳。行書的簡化原則,也是經過長時間演進,才逐漸確實被人民接受而用於一般書寫情形。而在1920年代 (民國初年) 及1950年代後 (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),先後兩次由官方推動的簡體字中,便用了不少行書字,例如「談」為「谈」、「戀」為「恋」、「學」為「学」、「與」為「与」等等。這一部份的簡化是單純的筆劃簡化,就書寫方便性而言,是有利的演化,我個人也常常這麼書寫。

但是後來的簡體字變化,由於牽動了文字意義,則是我個人非常不以為然,且認為是退化的發展。古人創了「制」字後,這個字逐漸涵蓋了物品加工以及樣式規則這兩種主要概念,為了加以區別,遂加了個字根,創了「製」這個字出來。雖然增加了字形,增加了筆劃,卻把意義給分開了。這種演變,雖然增加了筆劃,但簡化了意義。然而,中國共產黨在推動簡體字時,卻把部份意義已經分開的不同字形、甚至意義截然不同的字,又併到一起去了。例如「白发了」是指「白發了」還是「白髮了」?「挂表」是指掛在壁上的圖表還是有掛鍊的錶?幾日前,前駐外大使陸以正在報紙投書指出的「受」與「授」,也是意義完全相反的字。但如今在簡體字中,卻一塊寫成了「受」。

文字是記述與表達意義的工具,因此「簡化意義」的重要性,應重於「簡化筆劃」。對於簡化筆劃而使意義複雜化的做法,我不能認同。

樂多舊網址: http://blog.roodo.com/rocksaying/archives/1416556.html

樂多舊回應
未留名 (#comment-1848912)
Fri, 21 Apr 2006 01:56:27 +0800
手動Trackback:
《拆穿簡體騙局 抗爭仍須繼續》 http://blog.roodo.com/syaoran/archives/1442672.html
未留名 (#comment-1988879)
Thu, 04 May 2006 19:58:55 +0800
過度簡化,將字的意義複雜化的確不適當, 但是適度的簡化應該可以接受, 像「談」為「谈」、「戀」為「恋」、「學」為「学」、「與」為「与」、「邊」為「边」、「門」為「门」等等, 可以節省小學生學習的時間。